旅游常识:出境游,安全个人要负多少责

http://www.hxonl.com 07-09-21 11:04:05 不详 繁体浏览

    有的中国公民赴欧洲旅行,不知道持申根签证不能进入瑞士;有的中国公民在外国海关入境的时候,被查出签证或护照过期,不得不改变或放弃行程;还有人由于没有了解目的地国的基本风土人情,带酒进入伊斯兰国家,被海关扣留;有的老年人携带咳嗽药,在进入其他国家时被查扣,与检查人员发生争执……我国公民出国遇到类似事件,大都会求助于当地使、领馆,但实际上这些问题很难得到有效的解决,因为这些问题的解决不在驻外使、领馆的职权范围之内。其实,这些问题应该在出发前由出国人员自己解决好。

    2006年,中国出境人数达3452万人次。随着出境人数的迅速增加,中国公民在境外遇到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十一”黄金周临近,国内又将迎来一次出境游高峰。9月18日,国家旅游局联合外交部领事司联合发布了《中国公民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将公民在出国前、出国后应该注意的各种问题,领事官员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事,以及中国公民在国外寻求领事保护的常见问题详尽列举出来,并明确告诉大家应该怎么做。这是历史上外交部推出的第三版“指南”。最新版指南与2000年版和2003年版相比,专业或书面词汇少了,用词更加通俗明了,并增加了很多具体内容和信息,目的就是让其内容被最广大的人群理解,易于大家使用。

    2006年,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共处理了领事案件3万多起。外交部领事司领事保护中心副主任陈雄风表示,近年来,询问境外安全、领事保护等问题的群众来信、来电呈现上升趋势,这说明大家开始关注出境安全的问题。公众重视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对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职能不了解,认为在国外遇到的各种事情都可以找中国驻外使、领馆解决。

    “领事保护不能违反国际法和所在国法律。中国驻外使、领馆是国家的外交代表机构,使、领馆在接受国没有行政权力和强制手段,只能通过外交途径向接受国提出交涉,既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在很多情况下,使、领馆的工作主要是协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代替个人主张其权利。”陈雄风表示。

    “面对旅行者与旅行社发生的纠纷,我国驻外使、领馆官员难有作为,只能告诉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渠道。”陈雄风说。在领事司实际处理的案件中,数量比较多的是中国公民在境外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对此,领事保护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尤其要尊重驻在国的法律,我国驻外使、领馆官员不可能超越驻在国法律行使领事保护权。

    出国前,尽可能多地收集目的地国的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艾滋病及流行病疫情、法律法规等信息,这对于每个出国人员来说都是必修课。这就相当于飞机起飞前必须播放的安全须知,旅行社应该反复宣传,而对于个人来说,越详细了解这些信息,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

    另一方面,中国公民出国后遇到的问题,有很多也是可以避免的。“类似于中国旅行团领队携带的全团的护照、现金被偷事件,每年都会发生20多起。原因在于,现在很多外国人都知道一些中国人出国喜欢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而且喜欢扎堆儿,喜欢大声说话。在国外,这些突出的特征很容易让一些中国人受到关注,成为抢劫和偷盗的目标。”陈雄风说,“类似的刑事案件即使在国内也不可能完全避免,所以我们出国在外,注意个人的行为非常重要,最好能尽快融入当地社会,与人为善、入乡随俗,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发生被抢、被盗、被骗或被打事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要求其出具报警证明,以便日后办理保险理赔、证件补发等手续。”

责任编辑:罗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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