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事业单位要有工伤险 单位按工资的0.5%缴

http://www.hxonl.com 07-06-01 14:52:58 湘都市报 繁体浏览

    体育老师陈文献在给学生上体育课时,摔断了腿,按理应该属于工伤,但此前长沙市事业单位由于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陈老师无法享受到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今天上午,《长沙市关于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下发。通知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长沙市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老师“工伤”理赔无门

  陈老师在长沙市一所小学任体育老师,去年11月22日,他在带领学生上体育课时,被操场上的一块石头绊了一下,摔在地上,腿断了,当即被送到医院,治疗了20多天后出院。

  “按说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工伤,”陈老师告诉记者,自己是学校的正式老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这以前长沙市的工伤保险只覆盖到了企业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像他这样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因此直到现在他也没能享受到有关工伤方面的待遇。

  事业单位工伤有法可依

  目前长沙市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的工作人员占整个市民的比例较大,面对各种职业伤害和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等工伤风险,相当一批事业单位无力承担,迫切需要通过参加社会保险来化解风险。长沙市工伤保险服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长沙市关于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出台,使得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工作人员在工伤范围、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方面有了明确依据,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维护将有法可依。

  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将由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所需缴费资金在部门综合预算中统筹解决,工伤保险费在社会保险费中列支。

  在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如下步骤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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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晋
作    者:奉永成 邹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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