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法改委提出新议案 今后偷拍明星将可能坐牢 |
|---|
|
|
http://www.hxonl.com 2006-3-28 11:17:24 法制晚报 |
近日,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已经向香港立法院提交提案,要求限制偷拍。如果这一提案获得通过,“狗仔队”的活动将大大受到限制,一些偷拍行动将导致当事人坐牢。 本月香港《东周刊》刊登了黎明与乐基儿闺房缠绵的独家密照,该照片曝光后,杂志的销售量暴增。 几天前,吴彦祖和相恋四年的女朋友LISA被狗仔偷拍到在家中亲热照片。接二连三的偷拍行为引发了香港艺人的集体恐慌。与此同时,已经酝酿多日的限制“狗仔队”活动的提案也加速提交。 3月24日,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正式向香港立法院提出提案,建议政府对于个人的监听、偷拍行为立法监督。提案专门提到,偷拍艺人的狗仔可能会被刑事起诉。 该提案称为保障市民隐私,建议任何进入及逗留于他人住所内,意图观察、偷听或取得个人资料的行为,或在住所外进行的偷听偷拍,并损害被监视人“合理期望隐私”的行为,应该被列入刑事犯罪行为。之前杂志记者在艺人黎明住所对面山头偷拍,应该被看作刑事罪行。 不过,该提案要正式实施还需要时间,并获得立法院的通过。如果该提案获得通过,那么娱乐媒体的经营将出现问题,而一直以明星花边和绯闻为头条的香港娱乐新闻将改变形态。 明星支持媒体反对 明星们获悉此消息后,多数表示支持和赞成。郑秀文经纪人郭启华、周杰伦经纪人赵先生、张柏芝经纪人周小姐都表示赞成。 而香港娱乐新闻圈在获悉提交这个提案后,表示担心和反对。他们认为香港媒体竞争惨烈,如果不让“狗仔队”行动,将影响杂志的销量和媒体从业人员的生存。 内地立法尚需时日 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认为:香港法改会建议保障隐私权,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在私人地方企图观察、偷听或搜集个人资料,或在私人地方内外,利用器材搜集个人资料,均属刑事罪行。“狗仔队”如果侵犯明星隐私就构成犯罪。不过,吴律师认为这个提案即使在香港获得通过,内地方面的立法也尚需时日,因为不可能照搬香港的法律制度。
责任编辑:王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