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年:老年人再婚的“两宜两不宜”(图)

http://www.hxonl.com 07-10-09 14:50:13 大众卫生报 繁体浏览

  老年人再婚前选择对象时,首先要考虑对方与自己性格是否相合。晚年结成夫妻,主要的目的是要相互照料,相互体贴。如果性格脾气不合,互不相让,加上人到老年,夫妻之间的调适能力也大为降低,那么再婚后就不会有幸福的生活。其次,再婚前要考虑对方的健康状况,如果双方都很健康,那么当然没有什么,如果有一方身体很差,另一方就要考虑能否相互照应的问题。如果双方都很差,则要考虑再婚后生活是否能基本自理。还要考虑一些具体的问题,比如再婚后居住在何处?再婚后双方子女关系能否融洽?再婚后经济上能否维持?等等。

  老年人再婚后,为了调适好老夫妻间的关系,下列四个方面的问题是必须引起注意的。

  宜多关心对方子女。老年人在再婚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更多的关心对方原有的子女。再婚的老年夫妻,与再婚双方原有子女之间,客观上组成了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处理好这个关系,就成为再婚后处理家庭关系的关键所在。老年再婚后组成的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不同于中青年人再婚后组成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因为后者有一个抚养和赡养的关系问题,而前者一般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关系问题。从这层意义上看,老年夫妇与继子女之间的实际利害关系要少些,但要处理好也是不容易的。为了处理好这个关系,再婚老年人要主动些,比如逢年过节时,主动去看望对方子女,或者请对方子女来团聚。对方子女遭到什么不幸时,主动去问候,对方子女经济上有什么困难,要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解囊相助。这样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感情就能与日俱增了。

  宜多关心对方。再婚后悼念亡故老伴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般在再婚初期,不宜过多地在再婚老伴前悼念亡故的老伴。否则,容易伤害对方的感情。再婚时间较长后,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关系也紧密了,这时悼念亡故老伴就容易取得对方的理解。但要注意,不要用亡故老伴的长处去触动再婚老伴的短处,否则容易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多关心对方,培养好感情是双方都要注意的。

  不宜有“再婚贬值”和追前嫉妒心理。老人再婚后千万不要强行要求对方忘了亡故的老伴,如房内布置,东西安放可以维持原样,应该表现宽容大量,使对方感到你的爱是无私高尚的,他逐渐会以强烈的新感情淡化已经逝去的旧感情。另外,在经济上、生活上,少想少说:“你的”、“我的”、“你的孩子,我的孩子”之类,斤斤计较。

  不宜劣性“心理对照”。这是指老人再婚后,在某些事中与对方发生良性的亲近或劣性的冲突时,形成与亡故老伴同类事件作态度上对照的心理反应。当然良性的心理对照问题不大。麻烦的是劣性冲突带来的对前婚和谐生活的心理对照,往往会使老人感到委屈、悔恨。其实,大可不必。老夫妻在日常生活中冲突与纠纷是难免的。经过一段时间的互相调适,一般是可以避免激烈矛盾和冲突的。另外,要想到,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你不能消极地以对方的弱点去对此已故老伴的长处,而应该积极地全面去品评对方,细心地进行再婚后的夫妻感情调适。

责任编辑:木碗
作    者:南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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