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http://www.hxonl.com 08-03-14 01:00:22 湖南省作协 繁体浏览

各市(州)文联、作协,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作家协会《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在开始征集本届“骏马奖”参评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评奖的范围为2005年至2007年间,在我国大陆地区公开发表、出版的由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文学作品(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参加少数民族文学翻译奖评选的作家,则不分是否少数民族。

二、参评作品的基本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体现时代精神的创作,力求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体现民族文化多样性,反映各少数民族崭新精神风貌的优秀作品。

三、各推荐单位原则上只限推荐1部作品,其中湘西自治州可推荐2至3部作品。推荐作品时应请作者填写好《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推荐表》(可登陆湖南作家网下载),推荐单位提出推荐意见。

四、每位作家被推荐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两个门类,每门类推荐的作品不超过两部,每部作品报送10本(套)样书。

五、推荐参评翻译奖人选,请附上被推荐者的翻译作品目录、文学翻译成就简介以及其翻译作品代表作。

六、有关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详情,可登陆中国作家网查询。

七、推荐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30日(以邮戳为准)。推荐作品请用特快专递(请勿用包裹邮寄)邮寄至:长沙市岳麓大道186号湖南省作家协会创研室(请于邮件上注明“推荐骏马奖”字样),邮政编号:410013。联系人:娄成。电话:13308435577

                                                               湖南省作家协会
                                                                2008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雪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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