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四大“瓶颈”待解 农民有五大困惑

http://www.hxonl.com 07-05-10 14:28:27 瞭望新闻周刊 繁体浏览

    在给农民带来实惠的同时,新农合还存在如何做大蛋糕、完善补偿方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等多方面问题

  丛万吉是辽宁省西北部欠发达地区彰武县大德乡大关家子村的村民,2006年因脑梗塞在县医院住院,医疗费用花了4647.43元,由于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报销了1304.09元,而在这之前,看病一分钱都报不了。像丛万吉这样参加新农合的村民,在彰武县达到了90%左右,而农民年均收入不过3000多元的彰武县,是在2006年启动的新农合制度。

  卫生部统计显示,截止到2006年底已有1451个县(市、区)进行了新农合试点,占全国总数的50.7%,参合农民达4.1亿人。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01亿元,拟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旨在解决农村医疗难题的新农合实际运行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有待完善之处,2007年“新农合”从试点进入全面推进之际,《瞭望》新闻周刊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目标:2008年覆盖全国

  新农合制度,简单地说,就是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通过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03年试点之初,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的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地方财政亦以人均年补助不低于10元为标准,农民个人再缴10元,共30元。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20元,农民个人10元的标准不变,这样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0元,同时将东部地区中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县市也纳入中央补助的范围。

  2003年至2006年,各级财政累计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资金189亿元。其中2006年为150亿元,包括中央财政补助42.7亿元,地方财政补助107.8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占合作医疗筹资总额的70%。在此基础上,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008年基本覆盖全国县市区的目标,比原来规划的时间2010年提早两年。进入2007年,中央决定将“新农合”从试点转入全面推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搞得更快一些。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01亿元,比去年增加了58亿元。为了加强对新农合资金的监督管理,省及省以下的政府部门都设立了管理机构或经办机构,而县市和乡镇也成立了专门的督办机构。

  参合农民有五大困惑

  能报销一千多块钱药费,丛万吉觉得挺好,但再仔细算算账,自己还是掏了3000多元,一次生病等于一年的收入全没了,丛万吉希望,报销的比例再高些就好了。采访中《瞭望》新闻周刊发现,有丛万吉这样“希望”的并不在少数,启动近四年的“新农合”通过补偿相对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参合”农民对这一制度有欢喜,更有困惑。

  一是限制太多,一些常用药没列入补偿目录。本刊记者在山西长治潞城市翟店乡卫生院采访时,遇到了在卫生院输液的村民王海霞。她告诉记者,“好是好,就是限制太多。村级妇产科用药补偿目录上总共才5种,一些常用药都没有被列入补偿目录。”翟店乡卫生院院长申建国告诉记者,近年来他在接诊过程中,听到农民抱怨最多的就是报销药品目录过窄。他认为,要解农民就医之渴,尽快完善合作医疗药品补偿目录是第一关。

  为避免参合农民事后对补偿产生疑问,长治市对不在合作医疗药品目录内的用药实行了事先告知制度,即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处方,保证使参合农民清清楚楚买药,明明白白消费。但是这样一来,医疗机构承担的“解疑释惑”之责未免过重,不是长久之计。一些基层卫生工作者建议,在对用药以目录形式加以限制、防止过度医疗、降低新农合基金风险的同时,补偿药品品种及比例应尽快得到完善和提高。

  本刊记者从山西省卫生厅获悉,2007年山西新农合补偿药品品种已由去年的千余种增加到4000多种。

  二是报销比例太低。记者从丛万吉所在的彰武县卫生部门了解到,由于筹资规模等原因的限制,2006年彰武县的“参合”农民中,得到住院补偿的有2316人,人均补偿了768元,住院费用平均补偿金额仅占总医疗费的24%。丛万吉的报销比例还稍高,为28%。农民抱怨,看一次大病动辄几千上万元,但最后到手的医疗补助只有两三百元。一旦得了大病,新农合报销的钱只是杯水车薪。

  三是基层卫生机构条件差,缺少医生和设备。一些地方在“新农合”的医疗实施办法中,提高了对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报销比例。即当地乡镇卫生院对参合农民的报销比例是最高的,县级和市级医疗机构则递减。但一些乡镇医院既没有人才,也没有技术,只能给农民开开药、输个液。以山西长治为例,全市有450多个村是卫生所“空白村”。农民看病还是要跑远路到市里县里。路费、住宿等花销算下来,“新农合”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四是补偿手续繁杂,“得跑好几趟”。本刊记者在山西长治、运城等地采访时发现,由于新农合涉及报销手续繁杂,加之“参合”农民事先对此知情度不高,对其实现补偿造成不便,同时也给补偿程序的规范化运作带来了困难。

  据了解,新农合补偿涉及到的手续有公安部门的户口本、身份证,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入院病历、日清单、出院手续,以及合作医疗办公室发放的合作医疗证等。由于很多参合农民事先对这些补偿要件并不十分清楚,来回跑多趟才能“报销”的情形就很常见,有些路费开支甚至超过了药费。“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给参合农民的补偿带来不便。”太原市新农合办公室主任何进凯认为,手续繁杂不光给农民带来了苦恼,合作医疗单位对此时常也感到头疼。“医院办理入院时的同音字、公安换户口本时将名字填错、患者就医时报名不准等现象极为普遍,给我们的补偿审核工作规范化带来困难。”

  一些新农合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说,“新农合”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新工作,需要在实践中健全制度,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建议加强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让他们既当医疗补偿的服务员,又当新农合作政策的宣传员,逐步完善各级医疗机构代办住院结算补偿手续,形成层层有人管,逐级有人办的服务体系,全程为群众就医补偿提供服务。

  五是“只保大病不保小病”。目前新农合的普遍做法是只管大病住院,致使参合农民收益面低。而对广大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来说,更需要的是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治疗。尽管统计数字反映出“参合”农民有病住院治疗的比例有所提高。本刊记者从太原市卫生局了解到,新农合制度推广以来,太原市参合农民平均住院率由2003年的1.1%提高到2006年的2.6%,但是,对一些特困农民,仍是小病不去治,酿成大病又不敢去医院。2006年,由于无力承担医药费,山西平遥县一位农民在妻子患病长达十年之后,最终无奈选择了在自家的炕上为病妻“锯腿”。

  山西省卫生厅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吴长海认为,新农合基金要尽可能地保障参合农民受益,又不能超支。目前山西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标准是年人均50元,由于基金盘子小,现有筹资水平难以满足农民的更多卫生要求。

共2页[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末页]

责任编辑:吕晋
作    者:刘翔霄

 
收藏此页】 【 】  【打印】  【关闭】 【评论

栏目最新
◆ 公司推荐
◆ 三维房产与分类信息
娱乐休闲
博客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