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出境旅游合同开始施行 出境游不再忽悠

http://www.hxonl.com 07-04-09 15:40:59 人民网 繁体浏览

    服务描述要明确

  吃住行游购要明明白白

  当前,有些旅行社夸耀其服务内容如何优质,但往往又语焉不详,以此忽悠游客。对此,《示范文本》要求组团社详细说明旅游行程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服务内容。

  交通工具档次等级、住宿安排、景点游览内容、用餐次数和标准以及购物的停留时间等等,都必须描述明确。同时,组团社应当在行前说明会上如实告知游客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外汇兑换事项 以及应急联络方式等。

  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强迫购物被禁止

  自费项目须经签字确认

  在境外被强制购物一度被游客列为是最厌恶的事,以后,游客再遇到类似的事可根据《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要求赔偿。

  《示范文本》规定,组团社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组团社领队或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还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另外,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有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的义务,如果旅游者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时,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拼团须书面同意

  擅自转团有权解除合同

  目前旅行社经营中拼团、转团情况较多,游客有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团或者拼团,由此引发的纠纷和投诉也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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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晋
作    者: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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