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湘文化名人档案:李元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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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洛,诗人,诗歌评论家。原籍湖南长沙,1937年3月27日(阴历二月十五)生于河南洛阳。1956年毕业于湖南省第一师范,旋即考入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主攻文艺理论与批语。1959年开始在中央报刊发表论文。 1960年大学毕业,任教青海西宁一中。1962年回湘,先后在湘阴县一中、二中任教,他利用业余时间刻苦攻读与写作,在全国一些重要报刊发表了一定数量的文章。“四清”运动中和“文革”中受到错误批判,文革中被下放劳动。1974年调岳阳师专中文科任教。粉碎“四人帮”后,他潜心著述,研究诗歌理论,探讨古典诗歌艺术,评论大陆、台湾及海外华人新诗,成绩显著,1979年调湖南省文联,后任《湘江文学》评论组副组长,省文联文艺理论研究室副主任。1980年参加中国作家协会,被聘为历届全国新诗评奖委员会委员。十余年来,他发表的文章和出版的著作在二百万字以上,目前已出版的著作有六种,《诗歌漫论》、〈诗学漫笔〉、《诗卷长留天地间——论郭小川的诗》、《楚诗词艺术欣赏》、《李元洛文学论选》、《诗美学》。近期将出版的有二利:《写给缪斯的情书—台港与海外新诗欣赏》、《缪斯的情人》。其《诗歌漫论》1981年获湖南省文学艺术评奖委员会授予的“文学评论专著奖”;《李元洛文学评论选》1986年获北京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授予的“研究成果将“。1985年选为中国作家协会湖南分会副主席,1990年任湖南省作协创作研究室主任。 近几年,李元洛专注于台港与海外华文新诗的研究,向海内外读者评介了一大批台港与海外华人诗人的作品。其《诗美学》、《楚诗词艺术欣赏》1990年由台湾东大图书公司出版,他和台湾著名诗刊人洛夫合编的《大陆当代诗选》,收艾青等老中青年诗人二十家,也于1989年由台湾尔雅出版社出版。此外,他在台湾、香港、美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地的报刊发表文章近百篇,为《台湾新闻报》副刊撰写“古典的浪漫“专栏,其论文《隔海的缪斯——论台湾诗人余光中的诗艺》选入台湾尔雅出版社出版的《一九八八年文学批语选》。由于他在大陆及港台等地的影响,国内除《人民日报》、《诗刊》等十余家报刊发表专文对其的评介外,香港的《文汇报》、《大公报》、《星港日报》、台湾《联合文学》、《文讯》、《青年周刊》等报刊也曾发表文章对他的著作《诗美学》。给予相当高的评价,誉为“大陆著名诗评家”。 责任编辑:雪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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