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消委警示:警惕房产消费陷阱

http://www.hxonl.com 08-03-15 10:02:17 红网 繁体浏览

  大学毕业两年的小李,在长沙某民营企业做销售经理,为了早点在长沙定居,去年九月份恰逢某楼盘将发售,根据地产商关于消费者若要购买必须先认购VIP卡的要求,他一次性预存四万获得了VIP卡。原本预计开春后搬进新居,可半年过去了不仅没有享受到任何VIP优惠服务,而且交房期也几次推迟。

  近年来,房产热持续不减,购房成了像小李这等青年的头等大事,而购房时遭遇此类尴尬的却是不胜枚举,据湖南省消委系统2007年消费投诉统计,房产投诉达到了1348件,投诉率比2006年上升20%。为此,湖南省消委发布发布2008年第1号消费警示:警惕房产消费中的陷阱。

  “小李这种情况是开发商利用VIP卡,拴心圈钱”湖南省消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一来开发商既以制造房源紧张的声势,让你赶快订购,拴住购房者的心;又可以通过发放VIP卡,圈得一大笔资金,而且不要承担任何利息,以弥补开发资金的不足。

  而根据2007年11月省消委在全省开展了房地产行业维权状况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500份,回收有效问卷1450份)统计分析,房产消费中常见的几种陷阱主要表现为利用虚假广告造势,诱人动心;利用消费者对购房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曲解合同条款,趋利避害;承诺半路走样,售后逃责,根本不考虑合同约定的配套设施是否到位,不管购房者的产权证如何办理。

  “购房时要警惕房产消费中的陷阱。”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房产前,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多咨询、多比较,搞清开发商的资质、实力、诚信度等情况。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明确权力和义务,尤其要警惕购买期房而跌入陷阱;并呼吁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履行行政责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法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工程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努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同时,省消委忠告各房产开发商,认真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和合同条款责任,遵守《良好企业保护消费利益社会责任导则》,诚信经营,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选材、用料、施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要因利失信。

责任编辑:吕晋
作    者:汤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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