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6月30日起执行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即国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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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将从6月30日起开始执行简易工况法(一种尾气检测方法)和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即国Ⅲ标准)。长沙将推行新的环保标志分类管理标志相关规定,并新增3~5条尾气检测线,实行车辆年检的“环保前置”。 目前,长沙市有天心区井湾子、芙蓉区万家丽胜安、开福区捞刀河、岳麓区望城坡、长沙县星沙帮田等6个尾气检测站。去年,井湾子、万家丽、捞刀河3个站共检测机动车28731台次,执行的是国Ⅱ老标准,合格率为95.2%。 今年,长沙将新增3~5条汽车和摩托车尾气检测线,从6月30日起实行国Ⅲ标准,由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统一进行微机管理和远程监控,由环保部门派专人驻站把关发放排放合格标徽。 2007年,长沙对尾气排放年检合格的机动车发放了“排气合格证”,要求车主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但这种方式直观性不强,不便于检查。为了配合国Ⅲ标准的实施,长沙市环保局根据相关规定起草了新的环保标志分类管理标志相关规定。 明年长沙还将建立机动车污染管理数据库,并与公安车辆数据库联网,对在用机动车污染状况实行有效监管。同时,实行车辆年检的“环保前置”,即:环保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不得进行安检和车辆入户上牌。中心数据站存储排气污染检测机构、监管分站上传的检测数据;存储环保部门路检路查排气污染超标车辆数据;提供数据给公安部门,车辆排气污染超标档案作为年审依据等。 责任编辑:吕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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