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特困户享受温暖 政府投入5000万建廉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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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房地产局肖石林副局长向记者介绍,湘潭现阶段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对象主要是:具有该市城镇户口的无房户、危房户或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和优抚对象家庭。目前,湘潭共有3208户符合上述条件。湘潭廉租住房月租标准是0.69元/平方米,租金主要由维护费和管理费两项构成。 湘潭在今年内将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000万元,新(改)建廉租房8000平方米,为50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从2006年至2010年,湘潭将新增解决2732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新建廉租住房45000平方米,筹措廉租住房资金5000万元,全市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覆盖率达到100%。湘潭市长余爱国表示,“点线结合、均匀分布、相对集中、以便民为主”是湘潭市廉租房建设的基本原则。根据这个标准,湘潭确定在4个区域(即雨湖、湘江、岳塘、板塘)、2个点(楠竹山镇、鹤岭镇)分布建设廉租房。湘潭将在5年内全部解决全市2000多户城市“双困”家庭的廉租住房问题,力争湘潭廉租房家庭的保障面积达人均使用面积为10平方米。 责任编辑:吕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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