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建房再掀热潮 电梯公寓2000元每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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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xonl.com 07-02-17 09:12:59 焦点房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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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在双流拿下了一块3亩多的地,正在进行建筑公司招标,每平方米的价格是2 000元,接近成本价了。另外在永丰乡省警卫局旁边以及成温高速公路旁边还有两块地正在洽谈当中,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前期筹备,节日将进入注册等实际的操作……”曾经参加过焦点房谈的鑫易居理财连锁机构总经理刘臧秦向记者介绍了合作建房的最新进展情况。 自从焦点成都房地产网《焦点房谈》栏目上月底邀请刘臧秦总经理、经济学家、开发商代表等与北京、温州、深圳的合作建房发起人,进行了长达两小时的激烈讨论后,人们对于合作建房的关注度再一次提升,成都各大媒体相继进行了追踪报道。 一方面全国合作建房领域(查看地图)捷报频传,然后另一方面关于其可行性的争议也是越演越烈,究竟什么是合作建房、合作建房会面临哪些问题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争论一、“入股公司建房”是不是合作建房 通常的合作建房,实际上是建立在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的,以期节约一定的成本。而公司则必须是有独立的产权,如果成立公司来操作合作建房,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建房了,而是“入股公司建房”。而且如果必须要通过成立公司来解决,也有若干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就涉及到法律法规问题,以及公司责任问题,所以必须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我们国家的公司法的规定去操作和解决问题。 争论二、参加者是自住还是投资型 有人算了一笔帐,认为合作建房所针对的不是中低收入者,因为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市场价算5000元钱一平米,合作建房则每平米差价1000,土地的成本是2000元,也就是说最起码我一套房子要拿20几万,才能获取这一套40万的房子。按市场价买一套房子首付也就是10几万。如此看来参加合作建房的人,实际上是还要比买商品房的人还更有钱才可以。这个合作建房更多的就是针对投资人群的。 争论三、合作建房公司操作者有无利润 合作建房要面临的诸多麻烦,大家都可以设想到,而发起人为什么要花几年的时间来做这件事他们所谓的不挣钱的事呢?这是不是象他们自己所说的一样,是公益行为呢?参加房谈的嘉宾认为那样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刘臧秦反驳,合作建房公司只是充当组织委员会的角色,不是股东,是没有权利的,在网上也公布了合作建房协议,这是以产权抵股权,没有任何利润,分完以后,公司资产为零。 争论四、合作建房会面临哪些问题 从风险角度来说实际上个人合作建房有许多风险,而且还钻了法律的空子:比如说公司成立的人数风险,像有限公司是有人数限制的,超过之后就算股份公司,要相关部门审批,成都公司运作将采取何种方式,这是个问题;第二个问题,从管理的角度上讲,能有多少管理的能力,怎么样来避免非法集资的问题;另外温州这种模式,其实与预售政策相冲突。国家规定商品房要达到预售条件之后,才能预售,如果温州合作建房成立的话,现在的所有的预售政策都不成立,比如可以钻一个法律空子,一个开发商可以委托一个公司来集资开发房子,再预售给这个公司。 争论五、怎么样让合作建房得以推行 首先政府要初步出台一个针对合作建房的最基础的法律法规。明确其中的主体地位、责权利关系,风险责任。 第二,政府要将合作建房纳入土地规划,应该有意识的适当的留出某一些地块和位置出来。 第三,在土地的出让方式上,政府要收土地出让金,但是应该引入市场机制,土地出让让它部分地在市场机制当中发挥作用。比如可以给土地限价,或者竟标,甚至是限低、限高来竞价。出让方式完善了,才可以使合作建房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然后才可以对上市交易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吕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