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三轮汽车拖拉机将归交警管

http://www.hxonl.com 07-07-17 08:19:47 长沙车展 繁体浏览

  本报讯(记者 千灵坡 通讯员 朱海燕 实习生 吴彩虹)自今年9月30日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变型拖拉机”的管理职能将进行移交,省交警总队、省农机局昨日下午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有关情况。

  从9月30日起,农机管理部门将目前承担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管理职能,拖拉机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职能及相关档案移交给公安交警部门。而拖拉机的牌证管理职能和相关档案由公安交警部门移交给农机管理部门,移交后,原有号牌、行驶证继续有效。

  同时,我省原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停止为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变型拖拉机”(介于低速汽车与拖拉机之间的农用载货车辆的通称)发放牌证,但考虑到省内部分生产厂家需要一定的时间处理库存产品和进行产品转型等现实问题,省政府决定,对上述车辆的发放牌证时间延长至2007年9月30日,在9月30日之前,对持有“变型拖拉机”合格证的,继续由农机部门按规定发放牌证;持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合格证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发放牌证。

责任编辑:陈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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